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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学工程和光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期刊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18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推动建设与世界科技强国相适应的科技期刊体系,助力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在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下,由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开展《光学工程和光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优化调整工作。

按照中国科协《2026年度分领域发布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学会组织光学工程领域的学科专家、期刊专家、文献计量评价专家开展了多次专题交流会,就目录调整原则和方法、期刊评价指标、评审流程优化等目录优化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经业内专家审议,修订形成了中国光学工程学会《2026年度光学工程和光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见附件1)。

本项光学工程和光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优化调整工作将在保持首版期刊分级目录整体框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按照“价值导向、同行评议、等效使用”原则,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内外相关学术期刊进行择优遴选,通过光学工程与光学领域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推荐、专家评议(线上线下结合)、结果公示、科协复核调整等流程,进行分级目录认定优化。其中,本领域候选期刊补充部分请广大科技工作者推荐产生,现将期刊推荐活动的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刊推荐范围

被推荐期刊应为全球范围内适用于我国光学工程和光学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发表、获得业内科技界和期刊界广泛认可的高质量科技期刊。

1. 期刊应连续出版满三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9月30日)。

2. 国外期刊应具备ISSN号;国内期刊应具备CN号。

3. 创办不满三年的英文期刊须入选“中国科协卓越计划高起点新刊”项目。

4. 本分级目录不收录:(1)科普类期刊;(2)以综述、应用案例及行业动态为主、不含原创研究的期刊;(3)不属于本学科领域的综合性期刊。

5. 初步候选期刊列表(见附件2)中已列出的期刊无需重复推荐;如对其学科领域划分有异议,请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名并附说明。

二、推荐资格

光学工程与光学领域的科研工作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相关学术机构,以及学会理事会、专委会成员以及学会会员,均可进行期刊推荐。各渠道提名期刊数量不限。

三、推荐程序

2026年9月30日前请将推荐期刊信息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或由推荐人签字后的扫描件、推荐期刊的重点介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学会分级目录组织委员会将对推荐期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编入候选期刊列表。对管理和学术信誉差、商业利益至上的期刊予以一票否决,不予列入本领域期刊目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83326131

邮箱:wangxinyu@csoe.org.cn(请注明是“高质量期刊分级目录推荐期刊”)

 

附件1: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发布光学工程及光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实施方案(修订版)

附件2: 光学和光学工程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候选期刊名单(26版)

附件3: 推荐期刊信息表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

2026年9月18日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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